关于专业实践的建议

Posted by DAC on August 5, 2021

六周前,清华大学计算机系两名老师和软件公司领导在“实习新生”欢迎仪式上致辞时,明确指出了一个关键性的概念问题:之后六周同学们在软件公司办公室工位上的工作活动绝非所谓“实习”,而应该以“专业实践”指代之。

这种说法何其中肯!尽管我们和公司其他同时一样通勤、打卡、上班、就餐,但在一个关键问题上,我们学生的工作实质是与“实习”截然不同的!

我们没有合同,院系对学生的管理与安排权被一种学生不知情的方式让渡给了公司。

实习补助的金额与发放方式对学生不透明。我个人直到实习结束前才知道餐补+交通补助一共30元/日,而不是之前认为的餐补或交通补助单结的情况。此外,食堂饭菜昂贵、通勤压力巨大等因素,更导致了每天的实习补助都只是堪堪够用,甚至入不敷出。薪资发放是每一个劳动者的头等大事,即使是在以学知识为主的专业实践中,每一个学生也都应该尽力争取更好的补贴和待遇。

在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。我们被要求每天上午9点打卡上班、6点下班(这里暂且不论超过8小时的工作时间了!),实习期间也有领导下发实习要求,除了薪资、保险、福利之外,其中的大多数要求都与正式员工无异。我理解这样的安排是为了让我们在公司的工作生活更加规范,也让我们真正体会到“上班”的感觉,但在没有实习补助且该课程计PF的情况下,很少有同学在实习中投入百分之百的热情。事实上,在实习后期,旷工、摸鱼已成常态。在清华大学学生的工作能力下,任务大多都在前几周完成,之后便只剩每天低效的无所事事——这个夏天的课程反而成了三年来“最水”的一次。

我们需要意识到一个关键的问题,即企业与学校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系统。企业注重效率,一切制度与安排都抱有企业发展利益最大化的目的,而在个人享有高度自由的学校,每个人在体系中只需要对自己负责。例如我可以翘掉一整个学期的课,但只要掌握方法,在这门课程的最终评定中仍然能得到不低的分数。但在软件公司的制度下,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以上,就会有工资上的惩罚。老师和院系的安排似乎要把两个系统耦合在一起——我们以课程的名目做实习生该做的事,那就不妨用对待课程的方式对待之吧!

总而言之,不规范、不专业的安排措施是我对专业实践不满的主要原因。我的建议也很简单: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未来在该公司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前,让每名同学与公司签订合同。没有合同就没有义务,我们也就不需要为公司做出什么“可实用的成果”。另一方面,我们需要更规范合理的安排和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待遇与补贴。只要我们在公司的工位上接受一天的领导、做一天的事,我们就是劳动者。